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协定(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协定重点法条分析)
发布时间:2024-07-03 阅读次数:20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国际货协》是缔约各国发货人、收货人以及过境办理货物联运所共同遵循的基本文件。《协定》共设8章40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运输契约缔结”、“托运人的义务和权利”、“承运人权利和义务”、“赔偿请求与诉讼时效”等。

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运输契约缔结”“托运人的义务和权利”“承运人权利和义务”“赔偿请求与诉讼时效”等。目录见后 。协定适用范围适用于缔约国铁路方面之间的国际直通货物联运,协定对铁路部门、发货人、收货人都有拘束力。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种别分为整车、零担和大吨位集装箱。(1)整车。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按其体积或种类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2)零担。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一批货物,重量不超过5000公斤,按其体积或种类不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铁路间的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均由本协定规定。

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什么

【答案】:1975年《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和1951年《关于铁路货物联合运输协定》,我国于1953年加入后一个条约。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铁路运输是国际贸易运输中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是于1951年11月由原苏联、捷克、罗马尼亚、东德等8个国家共同签订的一项铁路货运协定。

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人民法院确定侵权行为地。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目前关于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公约有两个:《国际货约》和《国际货协》。《国际货约》,全称《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1961年在伯尔尼签字,1975年1月1日生效。

国际公约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3) 航空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航空货物运输方面国内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国际铁路联运规章有哪些?

1、三)“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合同(以下简称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凭以收取运费、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国际多式联运的合同。

2、只限出席国际铁路联运会议的代表团和参加铁组活动的人员凭出国护照或允许出国的其他证件出、入国时使用。

3、第十条 铁路中转方式,进口箱的基本包干费包括从进口箱区搬移到中转箱区、分类堆存、装火车作业所发生的费用;出口箱的基本包干费,作业范围和进口箱相同,方向相反。代征代收费,包括进(出)口货物港务费、港口建设费。附加费包括铁路使用费、烈危箱的夏季喷水降温作业费。

4、根据《国际货协》的规定,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包括:《国际货协》国家间的铁路运输、成员国与非成员国间的运输,以及通过港口的货物运送。 国内铁路运输 国内铁路运输涉及中国进口货物通过铁路从港口运送到各个使用部门或仓库,以及出口货物从产地或仓库通过铁路集中运输到港口装船。

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参加国家一共有几个?

1、参加国共有24个: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英国、瑞典、瑞士、土耳其、前南斯拉夫、保加利亚、匈牙利、罗马尼亚、波兰、前捷克斯洛伐克。

2、年1月我国参加,其后,朝鲜、越南、蒙古也陆续加入,至此共有12个国家加入《国际货协》。目前,我国对朝鲜、蒙古以及俄罗斯、独联体各国的一部分进出口货物均采用国际铁路联运方式运送。由于独联体的出现,近年来,在原有协定基础之上,我国同相关国家又重新增订了有关铁路运输的国际公约。

3、参加上述协定的国家共有12个,铁路总营业里程达26万余公里。国际铁路合作组织及适用规章国际铁路合作组织(简称“铁组”)成立于1957年1月1日,共有成员国27个,其宗旨是完善和发展欧亚之间的国际联运(包括解决的基本问题包括:为欧亚多式联运),提高成员国铁路竞争力。

4、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指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单据,由铁路部门负责经过两国或者两国以上铁路的全程运送,并且由一国铁路当局向另一国移交货物时,不需发货人和收货人参加。国际铁路货物联运通常是基于《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或《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进行的。

简述《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运输合同的变更范围和变更限制?

1、运费和其他费用的变更:运输合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运费和其他费用的调整,但必须在运输开始前或者运输过程中得到双方的同意。 运输路线和方式的变更: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改运输路线或者运输方式,也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

2、目录见后 。协定适用范围适用于缔约国铁路方面之间的国际直通货物联运,协定对铁路部门、发货人、收货人都有拘束力。

3、《国际货协》主要规定了适用的范围、运输的基本条件、运输合同的缔结、履行和变更、铁路的责任以及赔偿请求和诉讼等内容,阐明了铁路和收、发货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效力。《国际货协》是参加运送铁路和收、发货人办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时都必须遵守的基本规章。